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、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树牢纪法意识,规范日常行为,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,双柏县纪委监委采取“先曝光、后核查、再处理”的方式,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、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,现将2名党员、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:
罗平科,中共党员,双柏县大庄镇干海资村委会小干海资村村民小组长。2023年7月27日11:24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。
任平,中共党员,双柏县法脿镇法甸村委会法甸村村民。2023年6月18日12:37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。
欢迎广大干部、群众提供线索,予以监督。
中共双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
双柏县监察委员会
2023年8月9日